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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机构简介
 

下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5年11月成立,由傅力群区长任主任,莫永耀副区长任副主任, 16个部门和8个街道的主要领导组成,下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简称为食安办,设在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城分局内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3号)和《下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》(下政办函[2006]71号)的精神,我区主要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如下:

 

区经贸旅游局

负责牲畜屠宰的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;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的市场准入管理;负责牵头涉及“放心肉”、“三绿工程”的工作。

 

区卫生局

负责食品生产、经营企业的卫生许可及餐饮业、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。进行食品卫生监测、检验和技术指导;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,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;宣传食品卫生、营养知识,进行食品卫生评价,公布食品卫生情况;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,并参加工程验收;负责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;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助工作;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卫生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巡回检查;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。

 

工商行政管理分局

负责全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。依法核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,同时实行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;负责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的食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;依法打击室内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;负责食品商标标识、包装标注监督管理,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行为;监督管理食品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,依法查处虚假食品广告案件;负责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检测,并对不合格食品经销企业进行依法查处。

 

质量技术监督分局

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。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制定全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政策、措施、计划、办法,并组织实施;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、公布结果和跟踪检查;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专项整治;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行为,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、销售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。

 

食品药品监管分局

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;承担区食安办的日常工作;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、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
 

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
负责对室外无证商贩的查处,对无证露天早点摊、夜排档和快餐摊点进行查处。
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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